國立清華大學 工業工程與工程管理學系
第八屆(九十九學年度)碩士在職專班招生簡介
99學年度碩士在職專班入學考試
報名日期於98/12/21上午9:00至99/1/12下午5:00
受理網路報名
99/3/14筆試、99/4/17口試
注意事項:
1.除個人資料表及進修計劃書封面外,其它相關表件格式自訂。
2.資料不全而影響錄取,概由考生自行負責,寄出時請務必詳細檢查。
招生對象
國內外大學畢業或具同等學力,現任職於公、民營企業或研究單位,具有三年以上工作年資(含國防役但不含義務役),工作年資可累計,其它規定詳閱簡章。
歡迎專長非工業工程之專業工程與管理人才報考!
報考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招生名額
30人
考試辦法
初試:
一、筆試(30%):工程與管理實務
二、專業審查(35%):
1. 個人資料表(如簡章附件,此表請勿裝訂,並請將其放於所附文件之首)
2. 研究及進修計畫書與自傳
3. 在職證明書以及相關工作經驗之證明
4. 其他有利於審查之資料(如:推廣教育證明與成績、證照、獲獎紀錄、專利或發明、個人傑出或榮譽證明、學術著作等)
5.限掛回郵信封一個。(請自備信封,因郵寄口試通知,故請書寫白天掛號郵件可收件地址與姓名)
複試:
面試(35%)
註:通過後始得參加面試。初試成績特優者,免複試逕行錄取。
※ 其它表單格式自定。
※ 個人資料表請勿與其它表單一起裝訂,請將此表單放在所有資料文件的最上方
修業年限
原則上每學期修兩門課,共須修滿三十學分(另加論文4學分),預計二年完成(修業年限為1-5年)。
上課時間
儘量安排在週間晚上與週末上課。
收費標準
學分費:每學分5,250元(按九十七學年之收費標準)。
學雜費:學雜費基數比照本系研究生收費,在學期間均按此收費。九十七學年之收費標準,學雜費基數為12,980元。
學分班
於九十一學年度起開設在職專班必修課程學分班及本系研究所必選修學分班,修業合格,由本校發給學分證明,可依規定抵免研究所相關課程,詳細課程及相關事宜,敬請密切注意本系網頁之最新消息。學分班招生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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